鄞州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6 15:47: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民政局补助100万元,其余由区财政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

2.2建设规模:原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办公大楼部分约1540平方米,百丈街道办公楼约2680平方米。

2.3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45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15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230万元)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范围:原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办公大楼部分约1540平方米,百丈街道办公楼约2680平方米。

    2.4.2加固、装修及布展范围:原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办公大楼约1540平方米。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5.2施工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工期要求:施工工期75 日历天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或由以下(1)(2)(3)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1.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如有)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中未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2018年10月、11月、12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中未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2018年10月、11月、12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可以和项目负责人兼任。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在建项目依甬建发[2016]200号文规定。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ggjy.nbyz.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 2  28  9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适合电子投标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招标公告发布

6.1 时间:2019 1  16

6.2媒介:宁波市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和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联系人:劳晓波、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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