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轨道2号线城隍庙地块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17】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4399万元。
2.2 工程地点:海曙区江厦地段,北至药行街,东至城隍庙,南至县学街,西至解放南路。
2.3 工程规模:轨道2号线城隍庙站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4384平方米,容积率1.04。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86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5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291平方米(地下室结构已完成)。
工程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现行的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质工程奖”、“甬江建设杯”,满足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规定。
安全控制目标:合格,按“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标准进行实施。
进度控制目标:640日历天。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建筑、安装及附属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含建安(包括电梯、空调的采购和安装)、商业精装修、景观绿化、室外附属、结构和外立面的改扩建(含风井)、结构加固、冷却塔移位、既有建筑结构和设备的保护及工程复测等工程承建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地下室结构已经完成))。
施工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监理)(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监理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2.2 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