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宁波高新区GX03-02-15地块售楼处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项目名称:宁波高新区GX03-02-15地块售楼处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
项目地址:位于瑞昌路和丹桂路交叉口
本项目最高限价:8362097.88元
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及支护工程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24 日至2018年 8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申请资料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2B楼1401室)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投标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户行及帐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且依次装订成册。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8 月 31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会议室)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396174745263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2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备注: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去。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GZB2018-268”(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招 标 人 名 称: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琦、蒋婷婷
电 话:0574-89086898,15867228298
传 真:8735565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