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18-2021年度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GZB2018- 21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18-2021年度保险服务项目已获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经理层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18-2021年度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保险险种 | 保险金额 | 合同期限 | 备注 |
财产一切险 | 固定资产7.5亿元 | 36个月 | 2018年5月末账面原值 |
存货2亿元 | |||
机器损坏保险 | 4.4亿元 | ||
公众责任保险 | 3000万元/单次事故 |
2.2服务期限:2018年8月16日零时起至2021年8月15日二十四时止
2.3标段划分:1个。
3.招标控制年度费率
财产一切险0.55‰、机器损坏险0.58‰、公众责任险1.8‰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格条件:
(1)具有保监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资格,具有相关险种业务;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总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公司所在地为宁波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以上【注册资本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注册资本系外币的,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上述资料均为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近两年(2016年、2017年)在宁波地区年累计保费收入超过3亿元(以财务报表为准)【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4.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月 10 日至2018年 7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01室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参与投标的分公司或支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000元整。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396174745263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 月 3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资金到账后投标人凭有效银行缴款凭证到招标代理单位处开据收据。
退还:由投标单位开具收款收据给我方(收据中应详细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退还时以电汇形式退回。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 2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大安路198号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8.1时间:2018年 7 月 10 日至2018年 7 月 30 日。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nbzgzj.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大安路198号
联 系 人: 胡清元
电 话: 0574-86668886
传 真: 0574-86668873
邮 箱: qingyuan_hu@nb-daan.com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4楼
联 系 人: 杨利波、陈小云
电 话: 0574-87751301、18757423116
传 真: 87355652-810
邮 箱: 602573319@qq.com
2018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