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钱湖南路延伸段(鄞州大道-庆元大道)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4】373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工程北起鄞州大道,南至庆元大道。
规模:工程路线全长约1269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37米,具体横断面布置为:2米中央隔离带+2×(8米车行道+1.5米绿化隔离带+4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
项目总投资:15768万元
招标控制价:10900万元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项目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范围:钱湖南路延伸段(鄞州大道-庆元大道)工程施工图桩号K0+085~K1+392范围内道路、排水(Y1~Y39,W1~W29及预留管道)、桥梁(1号桥、2号桥))、路灯工程、电缆排管(J01(已建)~J04(已建))、绿化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余同)须满足:
(1)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
(3)“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壹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3.2.4须提供申请人在2018年3月、4月、5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3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申请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对入围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5)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后,招标代理人将通过鄞州区或宁波市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资格预审入围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检察院查询当日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入围资格。
(6)专职安全员:3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2018年7月17日16:00时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支付,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7 月 23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媒介: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鄞州日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
联系人: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