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2018NBHSGC06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上花院东侧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7】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恒威集团承担700万元,其余资金由区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起范江岸路,南至规划16米支路。
项目规模: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长约355米,道路宽度16米,另有24米宽桥梁及接坡,标准断面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雨污水管线、给水、绿化、路灯、电力、环卫、交通、沿河绿化及河坎等配套设施同步实施。
项目总投资:5975万元。
招标控制价:1781.3041万元。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海上花院东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管线、给水、绿化、路灯、电力、环卫、交通、沿河绿化及河坎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你单位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且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3.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3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5申请人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须达到C级及以上(以资格预审当天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3.3.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3.8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审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资格审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入围单位进行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3.3.8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1家(含推荐单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请于2018年6月25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该费用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5.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保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5.3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5.4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5.5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6.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开标室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http://www.haishu.gov.cn/gov/),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 http://ggzy.haishu.gov.cn/)、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zgzj.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海曙区菖蒲路150号
联系人: 高工
联系电话: 0574-87139166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12B楼1401室
联 系 人:劳晓波、王玲
联系电话: 0574-8729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