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甬发改审批【2016】275号文、鄞发改会纪【2016】4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TJJL5104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估价:约850万元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工程规模:
(1)TJ5105
①钱湖南路站
钱湖南路站位于鄞县大道与钱湖南路交叉口,沿鄞县大道东西向布置。站址东北象限为市政广场,西北象限有中国电信大楼,西南象限有万里学院(浙江宁波万里学院8、9号楼、报告厅),东南象限为公园,内有人工湖。
钱湖南路站为地下三层标准站,其中负一层为鄞县大道下穿通道。车站全长约175.8m,标准段宽约27.90m,深度约23.14~23.43m;端头井段宽约31.80m,西端头井深约25.16m;东端头井基坑深约24.81m。车站底板主要位于5—1b粉质黏土层。明挖法施工,主体围护结构采用1000mm厚地下连续墙。车站共设4个出土口和2组风亭。车站位于鄞县大道路中,与下穿隧道整体共建,下穿隧道为双向六车道,车站与隧道同宽。地下一层为下穿隧道,地下二、三层为地铁车站。车站共设4个出入口、1个安全出口、2组风井、1组冷却塔。出入口位于鄞县大道两侧,风亭、冷却塔均位于鄞县大道南侧。车站内净约175.8m,总面积约: 16774.3 ㎡,其中主体约10147.46 ㎡ ,附属约6626.84 ㎡。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
②鄞县大道下穿钱湖南路隧道工程
钱湖南路下穿通道、鄞县大道14 号拆复桥、改河及河坎工程。
③拔桩工程
会展中心站~高新区站区间拔桩工程。遗留桩基清除内容:采用开挖等方法对遗留桩基进行详查;障碍桩的拔除及桩孔回填加固;实际根数以现场施工数量为准。
TJ5106
下应站位于鄞县大道和下应北路交叉路口东侧,沿鄞县大道东西向布置。车站北侧为宁波东方电力机具制造有限公司,南侧为朝阳荟住宅小区与宁波德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下应站车站为地下两层岛式站台车站,车站全长约198.6m,标准段宽为约 19.7 m,西端头井宽约24.5~25.3m,东端头井宽约23.8m,标准段基坑深约16.4m;西端头井基坑深约为17.4m,西端头井基坑深约为17.8m。车站底板位于③2粉质黏土层。明挖法施工,主体围护结构采用800mm厚地下连续墙。车站共设4个出入口和2组风亭(其中A出入口预留)。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
2.4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5105标、TJ5106标施工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2.5计划工期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44个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06-11 12:00。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05 到 2018-06-28 16:00,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150000元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001 | 15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68873165955 |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6-28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7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房间详见当日公告栏)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电 话: 1505842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