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院区临时停车场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代理单位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位于杭州市竹竿巷57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南侧拆迁地块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临时停车场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时30分前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156576110@qq.com并致电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收到,否则按未购买采购文件处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购文件工本费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0200012019000523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8日13时30分,地点为杭州市教工路6-8号求是大厦7楼7a(701室)大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联 系 人:施骏、沈小庆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邮 编:315040
联 系 人:史凤波、唐虹波
电 话:0574-87977488
传 真:0574-87355652-812
电子邮件:1565761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