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山林场管理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3 17:15:09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伍山林场管理用房工程

1.2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具体位置位于宁海温泉森林公园北侧,临近雁苍山旅游景区。建设规模:地上2层,结构类型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282.6平方米。工程造价608492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土建、电、给排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041314: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5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海县建设局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2.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1月1日至20180413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

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8042009 30

4.2 开标地点:宁波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317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11楼

4.3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 购买招标文件时2018年0413日至2018年041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6.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二29

3楼)。

6.3 招标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

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邮递费

6.4 获取招标文件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认为应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有效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注:以上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文件不予发售

七、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

7.2 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8年041916:00前,各投标单位以非现金形式(以实际到账为准)向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保证金未能在截止时间到账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7.4 帐号:8114701013500025347

7.5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乡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宁海县金融中心2幢6楼(学勉路1号)

联系人: 王浩宁

联系电话:0574-59972391

 

招标代理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三楼

联系人:周全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伍山林场管理用房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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