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中心学校新城校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4 14:31: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区中心学校新城校区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镇发改[201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镇海区财政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

□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 具有规划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镇海区永和西路北侧,宁波赫威斯肯特学校西侧,西大河南路东侧

项目规模: 建设规模为小学30班。项目总用地面积344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1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00平方米(包括行政综合楼1400平方米,专业教学楼3500平方米,普通教学楼5700平方米,体艺综合楼1750平方米,合班教室180平方米,报告厅450平方米,食堂2150平方米,连廊门卫1170平方米,操场看台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53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6500万元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1400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15日历天(与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同步);方案设计(含优化)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以各相关部门通过扩初会审之日起 25日历天(其中包括土建、安装、精装修等)

招标类型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优化);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土建、安装、智能化、精装修、景观绿化、市政及附属等所有设计)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3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于开标时提交近三个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并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于开标时提交近三个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5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7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9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人民检察院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10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11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勘察设计)(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2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备注: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3  14 日至2018 3  20 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ztb.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ztb.gov.cn)首页查阅《关于镇海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6291050 田老师)。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  50000元 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方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5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

52010122000538071000716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  3  30  16  00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开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5条款(保险保单形式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4  3  9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 2018  3   14  2018  3  20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ztb.gov.cn)、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guanzixun.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273397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2B楼1401室

     人:范少亮、范琦

   联系电话:0574-89086898、17757838280

9.监管部门

宁波市镇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74-86293730

10.综合监督部门

镇海区监察委员会,电话:12388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管办,电话:0574-86291050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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