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茗莲新村三期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7]33号、甬高新经[2017]1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桩桩基检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高新区贵驷街道,北临规划河,西临规划河,南临镇骆路,东临耕渔北路。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40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7487.08平方米,其中一条区间道路全长约180米,宽度为20米。
投资规模:约57713万元。
招标范围:高新区茗莲新村三期项目工程桩桩基静荷载试验(含抗拔及抗压),实际检测时具体以施工图蓝图和招标人确认为准,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测。
招标控制价:758250元。
成果要求:按时完成并提交桩基检测技术成果,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备案要求。
时间要求:桩基方法及荷载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正式工作开始15天内检测报告交付建设单位。
标段划分:1个。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
(1)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且其业务范围包括招标范围里的各检测项),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2)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须与投标项目检测内容、企业资质范围相对应);
(3)投标人须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考核合格(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nbhtz.gov.cn/art/2016/11/23/art_82139_2389282.html);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岗位证书》,专业为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未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2017年12月,2018年1月、2月的社保证明);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审核通过,且投标人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经检察院查询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或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提交检察院查询的信息为准);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3 月 12 日到2018年 3 月 27 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4334/index.html ),也可以从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nbhtz.gov.cn/ )首页底部“高新区部门网站”下拉列表框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栏目进入)自行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4334/index.html )或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nbhtz.gov.cn/ )首页底部“高新区部门网站”下拉列表框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栏目进入)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4334/index.html)业务资讯的通知公告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 (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4334/index.html)业务资讯的“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75、 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150198513600000826000047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咨询电话: 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0574-87861127(中国银行)。
注:投标保证金退还及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日9时30分。
6.2地点为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07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4334/index.html ),也可以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nbhtz.gov.cn/ )首页底部“高新区部门网站”下拉列表框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栏目进入)、宁波日报、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nbzgzj.com)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7号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0574-87909708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2B楼1401室
联 系 人: 李薇、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9086898
2018 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