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甬发改审批【2016】27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甲供材料(第三批商品混凝土-5号线一期工程)供应(重发)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规模:
5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为27.945公里,共设车站22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0座,分别与1、2(两次)、3、4、6、7、S3、K1、K2线换乘。全线平均站间距1.27公里,最大站间距2公里,为段梅路站至金房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73公里,为民安路站至会展中心站区间。一期工程共用1号线东环南路线网控制中心。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与2号线共用双桥主变电所,与4号线共用下应主变电所。设经堂庵跟车辆段,由布政站接轨;设前殷停车场,由富强路站及海晏南路站接轨。
2.3招标范围:
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5103、TJ5104、TJ5105、TJ5106、TJ5107、TJ5111、TJ5112施工的商品混凝土供应,数量暂定65万立方米。
2.4计划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9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规定。
2.6标段划分:3个。
(1)II标段:用于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5103、TJ5104标段施工的商品混凝土供应,数量暂定26.36万立方米;
(2)III标段:用于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5105、TJ5106、TJ5107标段施工的商品混凝土供应,数量暂定25.57万立方米;
(3)VII标段:用于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5111、TJ5112标段施工的商品混凝土供应,数量暂定13.07万立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以上各标段对应的土建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3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选择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和装订,其中项目班子可为同一套。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甲供材料(第三批商品混凝土-5号线一期工程)供应I标段、IV标段、V标段、VI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得继续参加本项目II标段、III标段、VII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03-12 16:00{提疑截止时间}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3-07 到2018-03-29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有效,无需重新购买,只需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800000 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002 | 8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61071304801 |
003 | 8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50670732678 |
007 | 8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50666918377 |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温馨提示:上述标段号002对应II标段,标段号003对应III标段,标段号007对应VII标段,且银行帐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3-29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315101
联 系 人:柯宁
电话:0574-83884587
招标代理机构: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园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 王炉丹、范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