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新大队部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政府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3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新大队部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代理单位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慈溪市新城大道666号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新大队部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3949249元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资格),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2014年100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入技术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 23 日至201710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单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联系人庄宁超,联系电话0574-87731619)报名,经审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11  13  14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环城西路222号6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
人:黄事务长
联系电话:18158209975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编:315040
人:史凤波、曹家春
   话:13606840753
   真:0574-87355652-812
电子邮件:372715441@qq.com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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