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国家高新区分局贵驷派出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政府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4 00:00:00
    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公安局国家高新区分局贵驷派出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ZGZB2015-299
二、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数量
贵驷派出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警用装备,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9771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12月16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69号窗口(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1)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八、投标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北二楼,215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北二楼,215开标室)。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二、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
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 14:3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
联系电话:0574-87913521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2、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采用网上银行汇款的,请选择“异地”),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15CG020052),如招标文件要求分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子包号,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填写错误的,投标保证金有可能无效;
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重要提示:报价人应于询价响应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报价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报价人自己负责。
 
采购单位:
宁波市公安局国家高新区分局/袁棋/0574-87738524/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采购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婕斐、郭晓敏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7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5楼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购买标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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