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宁波大榭开发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ZGZB2015-279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年限 |
1 |
宁波大榭开发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服务 |
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非宁波大市范围内的供应商,需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及车辆停放场所);
2)经营范围具有餐厨垃圾或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中的任何一个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的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 27日至2015年12月0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7.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2B楼1401室]。
8.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9.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13:0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不予接受。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开评标区213室。
12.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13:00(北京时间)。
13. 开标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开评标区213室。
重要提示: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4.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www.nbzfcg.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gzj.com(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15. 本次招标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90200012019000523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招标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5年12月15日15:00前确认入账,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入账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6. 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翁经理
联系电话:0574-86769989
招标代理: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温州银行大厦)
联 系 人:王婕斐、郭晓敏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