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5年9月11日
招标编号:ZGZB2015-199(交易登记号:15CG020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对朱家河、汪家河、李家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项目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朱家河、汪家河、李家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
河道清淤方量约11000立方米,水生植物种植估算约4000平方米。(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 工期要求: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河道清淤,绿化工程实施时间配合业主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 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2年9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2015年9月24日15:00之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函(格式见附件)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9月11日至2015年09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9号窗口(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7.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09月3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9. 投标和开标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室)
10.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重要提示: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914612
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温州银行大厦)
联系人:王婕斐、刘霞、郭晓敏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