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外墙石材采购招标公告(重发)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政府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15 00:00:00

1.招标条件

2.制造商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石材加工销售能力;需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2.2 企业加工生产石材能力≥400㎡/天。
2.3 投标产品须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保证书及由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能体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产品性能)。
2.4提供的样品及后续供货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3.代理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资格条件如下: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40万元人民币。
3.2代理商必须有石材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3.4 其代理的制造商资格必须符合 “制造商资格要求”。

3.货物需求

3.1 货物清单:货物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3.2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产品质量保证书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3.3 质保要求:质保期限五年。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3.4 供货时间:确认石材放样码单后20天作为备货时间,第21天开始供货。

4. 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4.1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4.2 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投标人进行单方报价,最终结算以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4.3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报出每平方米石材的价格(即平米单价)及总价。投标人所报的石材综合单价,应是每平方米石材由加工到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的所用费用及税金。
4.4投标总报价应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总报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2年10月19日16时前将《投标报名函》送至或快递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石材样品请到宁波市凌云路75号烟草公司12楼1206室观看。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需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评标前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纸质招标文件请到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领取。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11 5930分,地点为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邦装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75号       
电话: 0574—87993039 、87993116     
联系人: 桂恒恒、何礼顺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2B楼1401       
联系人:唐虹波、郭晓敏
电话:15957872936、0574-87977488、87977480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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