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烟草公司镇海分公司委托,就宁波市烟草公司镇海分公司办公楼载客电梯改造项目的货物及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招标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 货 期 |
1 |
载客电梯 |
2 台 |
速度:≥1. 5m/s |
合同生效,在接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书后3个月内货到工地。货到工地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通过当地电梯设备主管部门的验收。 |
3.1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招标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招标人委托为本次招标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3.2. 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1)本次投标电梯的制造厂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亿(含1.5亿)元人民币(或相当币值的外汇金额),电梯制造厂商2011年度的电梯销售额不得少于30亿(含30亿)元人民币(以会计年度审计报表为准);
2)投标人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必须在电梯使用地区设有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服务;
3)投标人所投的品牌必须在电梯使用地区具有5家及以上的用户;
4)投标人如是代理企业则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5)投标的电梯品牌的国内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B级);
6)投标人或其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08日至2012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停车场小阁楼二楼(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在购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30日上午09时30分。
5.2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30日上午09 时30分
5.3 开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烟草公司镇海分公司
地 址:镇海区招宝山路15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574- 86283009 传 真:0574- 8627586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4楼1401
联 系 人:杨利波、郭晓敏
电 话:0574-87977488 传 真:0574-877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