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年产100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甬发改备[2011]12号 文批准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浙江泰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中冷却循环水系统和脱盐水系统,按不同使用性质,分为二个品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目前,以上建设项目所需冷却循环水系统和脱盐水系统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品目:一
系统主要包含内容:冷却循环水系统
数量:4套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品目:二
系统主要包含内容:脱盐水系统
数量:1套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国内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品目一: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取得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拥有一家及以上同类循环水装置使用用户,且有长期供应(一年以上)业绩,并且长期使用效果良好。(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出具使用单位证明)
品目二: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取得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拥有一家及以上同类脱盐水装置使用用户(脱盐水系统工艺采用反渗透工艺,系统脱盐水产水量大于或等于200m3/h,),且有长期供应(一年以上)业绩,并且长期使用效果良好。(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出具使用单位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8月01日至2012年08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4楼1401室
邮 编: 315040
电 话: 0574-87977488
传 真: 0574-87731619
电子邮件: 112244377@ qq.com
联 系 人: 杨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