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庆丰地段徐戎路西侧3#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2016]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建工地产宁波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事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建工地产宁波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江东区庆丰地块,东至徐戎路,北至江东北路,南、西至规划支路。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281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23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3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0035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约为6005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100000万元。
项目管理招标控制价:165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 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项目管理进度。
服务期限:项目管理(含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项目管理(含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及监理,其中项目管理服务范围为建设管理(包括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等服务;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含售楼处、样板房、景观示范段等)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服务)。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须提供2017年8月、9月、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该证明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2.3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4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总监理工程师。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14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视为对招标人进行上述行为充分授权。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该系统已经审核通过;
3.4.2 投标人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4.3 投标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7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北京建工地产宁波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联 系 人:李薇、范琦
联系电话:0574-89086898
传真:0574-8735565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