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宁波分行机房UPS、精密空调等机房基础环境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6 00:00:00

1.招标条件

浦发银行宁波分行机房UPS、精密空调等机房基础环境系统改造项目已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浦银资产负债[2017]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21

2.2 工程规模:/

2.3招标控制价:2350000元

2.4 招标范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UPS、精密空调、双母线电力改造、集中监控等机房基础环境系统项目的方案设计,设备选型,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具体实施,项目设备采购到货(包括项目所需各类辅材)、安装、配置、调试等项目集成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2.5 工期:3个月(具体时间根据业主通知,分批交货)。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满足浦发银行总行相关建设规范。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UPS、精密空调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7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信息。若投标人逾期未添加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16日到2017126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112216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下载费用发票在开标当日向招标代理单位统一领取。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中的任一种形式

5.2.1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人应在2017126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以下账户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开立的基本账户的银行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84471214050(虚拟子账号)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2.2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须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的复印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3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保险保单应由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出具(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保单的复印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 联系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