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路(机场路—前塘河)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5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天路(机场路—前塘河)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6]6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征地拆迁费由海曙区政府承担,工程费及其他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起机场路,西至钱塘河。

项目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长约710米,道路宽度36米,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

项目总投资:估算2.7亿元。

招标控制价:34482058元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蓝天路(机场路—前塘河)工程雨污水管线,给水、绿化、路灯、电力、环卫、交通、沿河绿化及河坎清淤等配套设施施工。

标段划分: 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施工)信用等级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以资格预审当天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申请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3.1.6其它要求:

1)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一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2.4 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4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拟派项目负责人,如申请人逾期未添加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被拒绝。 

3.7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审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资格审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入围单位进行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1  15 2017 11  27 16:00(北京时间)(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11211700(北京时间)。

5.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未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11  30  9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7 11  15 日至2017 11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