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变配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9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晏变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7]23号、鄞发改投[2017]1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
建设规模:海晏变配套道路包括鼎泰路和嘉会街。其中鼎泰路北起宁东路,南至嘉会街,道路长度120米,宽度20米;嘉会街东起海晏北路,西至和源路,道路长度243米,宽度20米 
总投资:1048.41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1048.41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海晏变配套道路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合同工期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监理)(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 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要求,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有关规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原因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且不得有未竣工验收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项目”。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形式:支票或汇票等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银行名称: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02000120190005234
提交时间:2017年11月6日16时前(资金到账后投标人凭有效银行缴款凭证到招标代理单位处开据收据)
退还:由投标单位开具收款收据给我方,(收据中应详细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退还时以支票或电汇形式退回。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11 月 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2B楼1401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李薇、唐虹波
电话:0574-89086898
传真:87355652-805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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