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变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30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晏变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7]23号、鄞发改投[2017]1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
     模:海晏变配套道路包括鼎泰路和嘉会街。其中鼎泰路北起宁东路,南至嘉会街,道路长度120米,宽度20米;嘉会街东起海晏北路,西至和源路,道路长度243米,宽度20米
项目总投资 1048.41万元
招标控制价 9063875元(其中电力排管工程1703192元)
   期: 210日历天
   围:本项目道路、排水、绿化、路灯、交通、电力排管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分:1个标段
   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包括由专业部门单独验收的内容,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施工)(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 投标人提供的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有效,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
    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示范文本、施工图纸、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     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
   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 8101 4101 3020 93045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7  10  27  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联系电话:0574-8822517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10  31  9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1401
联系人:李薇、范琦  
电话:0574-89086898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购买标书说明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