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8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宁波国家高新区2017年河道日常疏浚项目的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ZGZB2017-175
交易登记号:17CG020067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工程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工程量 |
1 |
宁波国家高新区2017年河道日常疏浚 |
清除河道河底淤泥、垃圾。 |
详见工程量清单
(另册提供) |
约32505立方米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含年龄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并且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4.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经检察院查询自2012年7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31 日16:00前,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申请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提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拒绝其本次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 日至2017年8月31日16:00之前(已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nbht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nbhtz.gov.cn/)首页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75、8718796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壹拾贰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账户: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灵桥支行
虚拟账号:386010100100953384010213
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8月 31 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并交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联系电话:0574-89288918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采用网上银行汇款的,请选择“异地”)。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和开标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3室)。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九、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nbhtz.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电话:0574-87909190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4楼1401室
联系人:杨利波
联系电话:0574-87751301 传真:0574-8735565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