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白云公园品质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7]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白云公园。
规模:/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282.3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37.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05万元,预备费13.45万元,资金由市、区财政1:1比例承担。
招标控制价:2370155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改造面积约3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绿化改造为主,部分进行场地整理、草坪重铺,局部种植片状花带,营造简介亮丽的林下空间;对破损园路、停车场、景观小品及景观构筑物等进行修复和改造及保修期保修责任(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关内容),且投标申请人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类似项目施工经验指2014年7月1日至今,投标申请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142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项目。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注:中标通知书仅适用投标申请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备案合同(包括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如实际完成项目的规模与合同不一致时,还需提供审计报告原件,如项目尚未完成审计工作,以合同数据为准)。
3.1.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人在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2.2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3专职安全员1名。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7年8月2日17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日17 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万元 整;
6.2提交形式:通过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地点: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账号:3114710037191323039
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16时之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262357
6.3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1(从北门上)。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74-87103164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14楼
联系人:杨利波
电话:0574-8775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