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部新城芳草路(会展路至宁穿路)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7]24号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东部新城,工程北起会展路,南至宁穿路。
项目规模:工程路线全长约1100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分二段布置,其中会展路至宁东路段长度420米,宽度20米;宁东路至宁穿路段长度680米,宽度24米
项目总投资:17746(万元)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2708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优化);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施工图设计。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20日历天;勘察10日历天(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同步);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3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市政类或道桥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月、2月、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主设计师。
3.7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勘察设计)(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备注: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本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图纸(如有)]。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1228号
联系人:关工
电话:0574-87968960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2B楼1401室
联系人:李薇、范琦
电话:0574-8729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