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桥南区地块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3 00:00:00
交易登记号:16GC010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号桥南区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投[2016]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供销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波供销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东区东胜地段,北至宁穿路,南至南北河、西至甬港北路,东至规划支路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39万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100000万元
建安工程概算投资额:38000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 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项目管理进度。
服务期限:自签订项目管理(含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及监理,其中项目管理服务范围为建设管理(包括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等服务;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含精装修、室外附属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
     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满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中的任何一项与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须提供2016年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该证明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2.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2.4 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总监理工程师。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本招标工程查询时)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9817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法人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在申请函中将组织机构代码改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开标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不一致的,其投标被拒绝
3.3.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该系统已经审核通过;
3.4.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4.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其余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8  23 日至2016 9  8 1600分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 8  29 16:30(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6 9  8 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3.6.3条款,联系电话:0574-87187310(招标办财务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9  13  13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6 8  23 2016 9  8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供销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人:李薇、范琦
联系电话:0574-87296712
传真:0574-87355652-805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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