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高阳路(翻石渡至明光路)拓宽改建工程已经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4】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热力管线迁建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姜山镇
建设规模:包括沿高阳路南侧向西敷设管道蒸汽管道,直埋管以D300×8/D630×8为主,管道全长约1560m,蒸汽操作压力1.1Mpa,操作温度250°C,管道埋深套管顶距离地面约900-1200mm,蒸汽管道采用无缝钢管,埋地套管采用双面埋弧焊螺旋钢管。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295.3198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购置、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设计10日历天,施工50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或由以下(1)(2)(3)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GB2级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仅指联合体牵头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如有)(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仅指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仅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的,需提供2016年4月、5月、6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 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8月31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更改项目负责人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联系人:王玲、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977480
传真:0574-8735565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