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JDGCJS-ZD2016-030
本招标项目
印洪碶闸强排泵站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已由
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东发改投〔2016〕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人为
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项目出资比例为
市财政承担项目总投资的40%,约4009万元;其余60%费用I标段由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约4474万元;II标段由宁波江东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承担,约1539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东区后西河,南起通途路,北至甬江大道,西临桑田路 。
规模: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实施,其中江南路以北为I标段,河道长度约为923米,江南路以南为II标段,河道长度约为792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河坎挡墙、绿化、码头、管理房、清淤等 。
项目总投资: 10022万元。
招标控制价:I标段51050721元;II标段19055725元。
计划工期: I标段300日历天;二标段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印洪碶闸强排泵站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 2个 。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安全要求:合格,并争创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2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的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组成的联合体;二标段的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②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中信用等级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以资格预审当天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施工)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其它要求: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2.4 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拟派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6年 7 月 1 日17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在申请函中将组织机构代码改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经理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其余上述投标申请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每标段各11家。
4.3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Ⅰ标段、II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能为上述2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23 日至2016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935号江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介咨询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含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要求入围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桑田路935号江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南侧楼梯进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 时间:2016年 6 月 23 日至2016年 6 月 29 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薇、季志云
联系电话:0574—8729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