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2号线一期主变电所增设调度数据网工程 (招标编号:YY1A/2A-ZB-QT-2016014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6 00:00:00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2号线一期主变电所增设调度数据网工程 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樱花、望春、夏禹变电所。
2.2 工期:合同签订后123天内(2016年7月~2016年10月)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4 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2号线一期主变电所增设调度数据网工程范围: 本项目需要在樱花、望春、夏禹三个变电站内分别实施,包括本项目的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相关辅材、试运行、检验、竣工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全过程。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要求对工程实施总承包,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法人,并在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电力(或输变电)的开发或施工”(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6日至2016 6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到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2)处购买,招标文件款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处换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4.3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5楼大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5楼大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2      
邮    编:315040                                     
联 系 人:王炉丹、范琦                             
电    话:0574-89086898                              
邮    箱:774150476@qq.com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902000120190005234     
 20166月6日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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