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宁波海关总关立体停车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6 00:00:00
交易登记号:15GC0501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海关总关立体停车库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5〕2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马园路53号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363.8平方米
总投资:约2929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1349.08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三类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合同工期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2.2 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接受003.4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5 12 31 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总监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2 16 日至2015 12 3116:00(北京时间)(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5 12 22 16:30(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 人民币伍仟元
形  式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5 12 31 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290972。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1 6 14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CA锁)。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CA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2B楼1401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李薇、唐虹波、范琦
电话:0574-87296712
传真:87355652-805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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