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果品市场改造—临时配套用房和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 3425085 元。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3、要求全部投标单位进行密封投标,通过评审择优选出中标单位来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投标单位可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向招标代理单位报名,经审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为:果品市场改造—临时配套用房和道路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6、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7、工程管理人员要求:中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换和撤离。
8、招标公告发布及购买时间
时间 :2015 年10月30日至 2015年11月5日。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http://www.nbgz.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zgzj.com/)上发布。
9、招标工作安排:
(1)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4楼1401室。
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2)招标预备会时间:如有需要,另行通知。
(3)图纸(电子版)、工程量清单领取: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902000120190005234
户名: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11月20日上午 9:30
地点: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5楼会议室。
(5)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9、凡对本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书面形式与招标单位联系。
联系人:王玲、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