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5GC0401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印洪碶闸强排泵站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2015〕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
□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 具有规划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项目概况与招标类型、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后西河,南起通途路,北至甬江大道,河道宽度20-30米,长约1715米,包括李家河、后溪漕、庙桥漕等相交河槽。
项目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实施,其中江南路以北为I标段,河道长度约为923米,江南路以南为II标段,河道长度约为792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河坎挡墙、绿化、码头、管理房、清淤等。
项目总投资:约9639万元。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7738万元,其中I标段建安工程费控制在5372万元以内,II标段建安工程费控制在2366万元以内,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10日历天;勘察设计、测量测绘1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专项工程的设计进度须符合招标人的进度要求。
招标类型及范围:印洪碶闸强排泵站配套设施改造工程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优化)、勘察设计、测量测绘、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3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园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6月、7月、8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
3.7 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8 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9 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大市范围内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0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5年11月2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主设计师身份证、拟派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改人员的,请投标人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0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如有信用等级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1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备注: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2015 年 10 月 20 日16:30(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 提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11 月 2 日 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290972
5.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5.4 若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密钥”)。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
7.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联 系 人:李薇、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6712
传真:0574-8735565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