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卷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厂区景观绿化(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04 00:00:00
交易登记号:15GC040048

1.招标条件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卷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国烟计[2011]452号文及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甬发改工业【2012】81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方案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国烟计[2013]114号文批准通过。项目招标人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厂区景观绿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位于宁波市奉化经济开发区三横工业园北部、宁波竹产业工业园西侧地块,场地东至汇诚路、南抵葭浦路、西达盛源北路、北接顺浦路
2.2工程规模:规划设计用地范围总面积497846m2,其中景观设计范围(扣除建筑及市政主道路)约218226m2。
2.3项目总投资: 308362 万元。
2.4设计概算:通过本次招投标确定,建安工程限额设计 3995 万元。
2.5设计周期:本次招标方案设计为45日历天。方案设计中标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确认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评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招标类型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厂区红线范围内的全部景观绿化方案设计及相关的咨询服务(预留用地除外),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要求拟派主设计师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2012年度、2013年度的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
(2)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投标人承诺书和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查询为准)。
(3)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F3015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购买者开具招标文件款收据。招标文件款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凭收据换取。
4.3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授权委托的执行机构:宁波卷烟厂易地技改指挥部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曙光路109号
邮编:315040
联系人:崔洁、张朝晖
电话:0574-87056684
传真:0574-87056725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 
邮编:315040
联系人:唐虹波、杨泽民
电话:0574-87298569
传真:0574-8735565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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