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县第四双语幼儿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10 00:00:00

交易登记号:15GC050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车县第四双语幼儿园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地发改综〔2015〕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浙江省援疆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指挥部,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库车县老飞机场片区第八小学用地东南角。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5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55平方米,包括幼儿活动室、老师办公室、幼儿寝室及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建设。
总投资:约1926万元 。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 1645.33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三类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合同工期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2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在本市行政区域和阿克苏地区以外无在建项目。
3.3 你单位不可以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你单位于2015年4月 10 日至2015年4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 人民币柒仟元整
形  式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 4 月 27 日 17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290972。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4 月 29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CA锁)。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CA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指挥部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2B楼1401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季志云、李薇、范琦
电话:0574-87296712
传真:87355652-805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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