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江东城投滨江码头维修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 施工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东区甬江大道与中兴北路交叉口西侧的甬江南岸。
规模:对现状码头泊位按300吨级(水工结构按1000吨级设计)标准进行维修加固,拆除下游观光平台一座,并建设防汛墙110米和其他辅助设施。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示的码头主体结构维修、下游观光码头拆除、防汛墙施工、场区内部分道路和堆场等的施工。
招标控制价: 3433698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关的 施工 能力;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年龄不到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 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
2)《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3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桑田路935号江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南侧楼梯进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凯
联系电话:87759192
招标代理: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志云
联系电话:87977480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