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城公交综合停车场及附属设施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5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代建单位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部分为东部新城指挥部和市住建委筹措解决,部分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邱隘镇,东临福庆路,南临铁路,西临消防支队,北临兴宁路。
建设规模:西侧规划用地面积281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719平方米;东侧规划用地面积150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00平方米。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53123.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5300万元(含设备费)。
工程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二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②2011年12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其它要求
①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须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查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F3015)窗口 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56号
联 系 人: 夏平
电 话:0574- 87937812
招标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
联系人:罗晓峰
电话:0574-8730822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
邮 编:315040
联 系 人: 李薇、唐虹波
电 话: 0574—87298569、87977480
传 真: 0574- 87355652-802、8735565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