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03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江北区庄桥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西面为城市道路,东面为规划道路,南北两侧为相邻基地。
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5567平方米,其中新增占地面积为107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648平方米(包含保留建筑物883.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9588万元
招标控制价:61566394元
计划工期:513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等的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并达到宁波市标化工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当天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3.1.4申请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纪录;
其它要求:
1、申请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2、申请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
3.2.2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纪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3.2.5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含施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
6.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
6.2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申请人须知”第3.5.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290972;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9日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8.1时间: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3日
8.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忠军、李薇
联系电话:8729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