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03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江东区G3-1地块安防系统工程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甬发改投资〔2012〕235号文、甬发改投资〔2012〕237号文、甬发改投资〔2012〕428号文、东发改投〔2012〕171号文、东发改投〔2012〕1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东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原房产置换和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教育实业集团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防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以东、福明路以西、明珠路以南。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5266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6336409元
计划工期:与土建工期相衔接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要求为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招标范围:宁波市江东区G3-1地块安防系统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②省级及以上安防管理部门(或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壹级资信等级且企业注册资本金满足施工资质管理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未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其他要求:
(1)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且开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状态;拟派的项目经理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011年10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4年11月7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换项目经理或开标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项目经理与《查询申请函》不一致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F3015窗口) 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11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市江东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单位:宁波教育实业集团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易杰
电话:0574-8706180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
联系人:季志云、李薇、范琦
电话:0574—87298569
传真:8735565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