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逸东豪生大酒店C楼商业用房装修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2014】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逸东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东区鼎泰路352号
规模:项目装修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2982万元
招标控制价:11036149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宁波逸东豪生大酒店C楼商业用房1至4层装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其它要求:
1、电子信用证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2、如投标申请人有信用等级的,其企业信用等级应为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本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壹级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
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联系电话:0574-8718715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 月9日.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逸东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
联系人:季志云
联系电话:87296712
传真:0574-8735565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