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扬帆路(K0+330—梅墟路)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2】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工程前期办公室 ,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始K0+330,东至梅墟路
规 模:道路长约190米,道路断面为34米,按规划要求埋设相关地下专业配套管线。
项目总投资 :约7318万元。
招标控制价 :5423398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桩号K0+330~K0+520工程范围内的道路、排水及专业配套管线等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
标段划分: 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上无不良行为或处罚记录,且在承接业务受限期间;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2、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3、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甬建发[2013]49号及甬政办发[2013]46号文件执行。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
3.2.2 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上无不良行为或处罚记录,且在承接业务受限期间;
3.2.4 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 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IC卡,到宁波市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9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 9020 0012 0190 0052 34
5.2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6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联系电话:0574- 8797748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6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北楼215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4 年5月19日至 2014年5月2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7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4-87918683
招标代理: 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联系人:季志云
联系电话:0574-87296712,13586834499
传真:0574-8735565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