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装修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22 00:00:0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装修改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3]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安排。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海曙区人民法院,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00

    模: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1104775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  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项目经理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甬党办[201121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变更项目经理的按“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第十七款执行审查)。

信誉要求: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

其它要求: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有相应岗位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接受

②不接受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3112716时。

4.1投标人已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领取交易证的,可直接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登陆并进行投标申请.

4.2未注册的单位须先到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注册,有关事项详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中《关于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申请的通知》。注册成功,并经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通过,登录“工程建设招标业务”即可进行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112716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1211900分;地点为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开标室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民通街101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574-8712467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5

联 系 人:季志云

电  话:0574-86296712

传  真:0574-87731619

 

  20131121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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