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高新区上王-龙山渣土消纳场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对本项目进行勘查设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高新区上王-龙山采石场。
工程规模:消纳场地总占面积251708平方米,在采石场西侧宕口处建设渣土消纳场挡墙,采用梯形结构,长约400米,顶部宽度4米,墙顶高程14.5米,采用重力式挡土墙,挡土墙顶宽满足单车道通行,并在挡土墙墙角设置排水。
项目总投资:约15065万元。
设计概算:通过本次招投标确定,建安工程限额设计1800万元。
招标范围:勘查、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的勘查设计深度。
勘查设计周期要求:总周期:40日历天。其中:勘查: 20 日历天;设计:20 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企业须录入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审批结果名录(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最新公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审批结果》为准)。
主设计师: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及以上。
勘查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及以上。
(注:相关专业是指地质专业、环境地质专业、水文地质专业、水文和工程地质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专业)。
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主设计师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即: 2013年5月、2013年6月、2013年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④勘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 并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即: 2013年5月、2013年6月、2013年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直接将购买款项打入位于我公司大楼一楼的温州银行宁波分行(户名: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9020 0012 0190 0052 34)后直接至14楼1401凭缴费单领取招标文件和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北楼2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名称: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电话:0574-87913792
联系人:郭玮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江东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401室
电话:87977480、13616572427
传真:0574-8773169
联系人:唐虹波、陈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