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16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13]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解放南路以东、尹江岸路以西,紧邻奉化江
建设规模: 2-14#用地面积2354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6.0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62万平方米,办公用房1.94万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1.15万平方米,幼儿园0.33万平方米;2-15#地块用地面积3116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6.4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51万平方米,文化中心0.3万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1.59万平方米;两个地块合建地下室约6.50万平方米.建筑高度均为约79米。
工期要求:总周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实施性方案设计及后续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项设计等(除住宅精装修设计外);(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工程概算:限额设计,控制在98000万元(含)以内,最终以中标人设计概算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综合资质、风景园林专项资质甲级且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类综合资质,或由上述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对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为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对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民安路1018号1#商务楼)13楼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9时00分,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时间: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2日
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574-83860963
招标代理: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01室
联系人:范琦
电话:0574-87296712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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