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菜市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09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菜市场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菜市场经营服务部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与经营单位按4:3:3:比例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丽园南路36号
建设规模:改造面积3900平方米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程造价:6087025
招标范围:海曙区联丰菜市场改造工程的全部改造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需提供2013年3月、4月、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且该凭证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施工任务量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优争先工作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投标申请人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电子信用证上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如投标申请人有信用等级的,其企业信用等级应为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本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审查当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5 投标企业和人员如需经本市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登记的,还须通过登记。
3.6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入围11家
4.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6 9日至20136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每套共4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6219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具体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时间:
时间:2013年6月9日至2013年6月18日
媒介:(网站)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 、www.cnnb.com.cn
(报刊)宁波日报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菜市场经营服务部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联系 人:周幼辉、劳晓波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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