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东中心小学(华光校区)维修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中心小学建设资金300万由区财政(教育专项)解决,49万由轨道指挥部赔偿费用中支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福明路757号,江东中心小学(华光校区)内
建设规模:----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程造价:3028262元
招标范围:学校教室、走廊等地面改造,校舍内外墙修补粉刷,学校图书室等功能室改造,学校强弱电改造,学校给水、排水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提供近三月(2013年3月、4月、5月)拟派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的缴纳单位须与注册单位一致)。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电子信用证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 7日至2013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共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具体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时间:
时间:2013年6月7日至2013年6月14日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宁波市江东区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联系 人:任福成、劳晓波
电 话:0574-87298539、1356603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