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海事法院审判用房迁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海事法院建设资金财政补助+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部新城会展路以北,北东安路以东,东平街以南。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0.664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6950平方米。
设计周期要求: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地下室基坑围护设计等)。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分阶段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项目总投资:约1086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岩土工程勘察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2013年2月、3月、4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且该凭证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拟派勘察负责人职称要求:(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需提供2013年2月、3月、4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且该凭证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
3.5 投标企业和人员如需经本市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登记的,还须通过登记。
3.6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时间:
时间: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3日
(报刊)宁波日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海事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联 系 人:周幼辉、劳晓波
电 话:0574-87298539、1356603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