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晖路(姚隘路—通途路)整修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2013]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朝晖路南起姚隘路,北至通途路。
2.2建筑规模:朝晖路南起姚隘路,北至通途路,整修长度约910米。
2.3招标范围:姚隘路—民安路段病害沥青路面,整修长度约910米,整修面积约27000平方米。
2.4 工程造价:4313695元
2.5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关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4)电子信用证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至少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已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缴纳单位须与注册单位一致。(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即2013年2月、3月、4月共3个月)。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4 月 27 日至2013年 5 月 6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5 月 23 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宁波日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
联系人:马万龙
联系电话:13429375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