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改扩建工程(新儿科大楼)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25 00:00:00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改扩建工程(新儿科大楼)项目(监理)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2011]190号、甬发改审批函[2012]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代建单位为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医院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现址内。
建设规模:项目改扩建总建筑面积37959平方米,其中新建面积33434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9568.3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3865.7平方米),改建4525平方米,设床位480张。
本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6753.57万元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土建(含装修)、安装(水电、消防、暖通、人防、电梯、建筑智能化及相关设备安装)、室外附属、景观绿化等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以公告发布第一日所在季度查询“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3.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务量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优争先工作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或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项目。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0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在本项目监理开标日前(不含开标日)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124日至20131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 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温馨提示:凡受到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2259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具体详见楼道口电子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日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  0574-88116986              
联  系  人:车工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
电      话: 0574-87298539 13616572427
联  系  人:   唐虹波、陈懿倩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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